貪色
靈性操練要對付的第二種偏情是貪色(porneia),這字含有「出售」之意。
情慾可分對事物的欲求和對愛的欲求,貪色明顯是將後者轉變成為前者。人因對愛慾的追求,將性與愛混淆,情慾不再是源自於人類與生俱來「性」本能慾念所產生的「愛」,性愛只淪為心理上的滿足,物慾的表達,故可以「出售」。
經文:
「愛情,眾水不能熄滅,大水也不能淹沒。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,就全被藐視。 」雅歌8:7
默想
愛是一種力量,是買不到的,愛的存在是因為有愛的對象,愛便被激發了。
上帝是不是我們所愛的對象?抑或是我們借用上帝來獲得所愛的對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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