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教會的靈修傳統中,大齋期常被稱為「悔改的季節」。但悔改並不只是因罪而感到羞愧,更是一種心靈的轉向。希臘文「悔改」(metanoia)的意思不是單純「懺悔」,而是心靈的改變、思想的轉向。當人悔罪時,他不只是低頭認錯,而是重新把生命轉向上主,也就是說,悔改是轉過身來,開始走回正確的方向。
「轉身」是悔改(metanoia) 的核心,因悔改不只是在心裡說「我做錯了」,而是整個生命方向的改變。要轉身其實並不容易,因為人必須先承認一件事:我原來走的方向是錯的,這需要很大的謙卑。人通常會為自己走錯路而辯護,或找理由解釋,又或假裝沒有問題來掩飾過錯,甚至會在錯誤的方向上繼續走,這些反應正正是驕傲的寫照,在沙漠教父靈修智慧中,拒絕承認自己的錯誤,正是驕傲最深的表現。沙漠教父比門(Abba Poemen) 的名句:「人若責備自己,就會得著安息。」意思是當一個人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,他的心反而會變得平安;但若一直為自己辯護,心就會一直緊張與不安。因此在沙漠傳統中,自我責備(self-accusation)其實是一種重要的謙卑操練。沙漠教父說「責備自己」,並不是要人不停說「我很差、我很壞」,乃是一種內心的態度,而不是事實的判斷,意思是當問題產生,我們不急於解釋、辯護和指責,乃先要自我省察(self-examination) ,在他們語境裡,意思更接近謙卑的承認 (humble acknowledgment),這不是一種理性的反省,乃是在真理中,謙卑的承認自己的本相:「我是一個罪人」。當人承認自己的本相,便不再專注於解釋或證明自己是對的,而是把心轉向上主,求祂的憐憫。所以,沙漠教父Isaac the Syrian 指出人看見自己的罪,比人看見天使更偉大,因為看見天使可能讓人覺得自己很屬靈,但看見自己的罪卻讓人真正經驗上主的憐憫。自我責備(self-accusation)不是自責,不是培育一種罪疚感,乃是保持一份清醒的心(watchfulness / nepsis),謙卑地承認:「主耶穌基督,神的兒子,求憐憫我,這罪人。」在耶穌禱文裡,人為自己的錯所作的一切解釋、辯護和指責都是多餘的,因為沒有主的憐憫,任何理直氣壯的解辯都只是服侍內心的驕傲。耶穌禱文是一種謙卑的祈禱,也是持續的「轉身」。
本週末是本社今年第二次的季度退省,在大齋期內我們聚在一起,為的是為已罪懺悔,因我們相信悔罪是通往謙卑最真實的道路之一。人越願意悔罪,就越能看見上主憐憫的恩典,也越能理解自己活在罪性的生命中,因此,沒有任何語言比「我錯了」來得更寶貴。
作者:袁蕙文牧師博士 (本社榮休社長)

